渭南墾區防汛辦汛情處理規定
為了切實做好汛情信息處理工作,及時收集傳遞汛情,使各級領導及時了解掌握汛情發展變化,贏得組織指揮抗洪搶險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警戒量級以下洪水。當黃河龍門站流量達到2000m3/s;渭河華縣站流量達到1000m3/s;洛河狀頭站200m3/s:
1、水情傳遞
由值班人員在收到水情信息水報后及時電話通知沿河各農場防汛值班室,并記錄傳報時間和接報人姓名。
2、水情報告
由值班人員負責向帶班領導報告,帶班領導根據水情信息安排防汛辦采取相應措施。
二、警戒量級洪水。根據上游河道來水情況,當預報黃河龍門站、渭河華縣站、洛河狀頭站分別接近或達到5000m3/s、2000m3/s、800m3/s警戒流量時:
1、水情報告
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帶班領導及防汛辦主任報告,帶班領導要迅即向總指揮、政委報告。由防汛辦主任負責向集團公司防汛辦和沿河各農場防汛辦通報水情,同時記錄電話內容及接電話人員、時間等。
2、汛情處理
召開防汛指揮部成員會議;
執行1號防汛預案,啟動IV級應急響應,按照防汛預案要求做好迎戰洪水準備;
帶班領導到崗指揮。
三、警戒量級以上洪水。對黃、渭、洛河報汛站出現超過警戒流量洪水或秦嶺南山支流羅夫河、方山河等河流出現洪水險情時:
1、水情報告
值班人員及時向總指揮、政委和帶班領導、防汛辦主任同時報告,由防汛辦主任負責向沿河有關農場防汛辦和集團公司防汛辦通報水情,記錄電話內容及接電話人員、時間等。
值班采取雙人值班,每有汛情信息及時通知沿河農場、帶班領導和駐農場工作組,直至解除應急響應。
2、汛情處理
召開防汛指揮部成員會議,根據洪水流量執行對應防汛預案;
召集有關人員會商水情,分析預測龍門、華縣、狀頭站洪峰流量到達農場時間,配合地方防汛部門開展工作;
處領導帶領有關人員實地查看水情,靠前指揮,指導農場按照防汛要求開展防、搶、轍工作。
四、災情收集報告
1、降雨發生后,值班人員要及時收集了解因暴雨造成的災情、險情,并報告帶班領導和防汛辦主任。處領導根據災害損失大小,安排實際查看并向集團公司報告。
2、洪水發生后,防汛辦公室及時收集了解災害損失,并報告帶班領導和總指揮。處領導根據災害損失大小,安排實際查看并向集團公司報告。
五、防汛值班紀律
1、值班期間,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隨時處理各類汛情信息。
2、當遇到暴雨或超警戒流量洪水時,帶班領導要在值班室值班。
3、對于緊急情況下需要電話通知有關雨、水情信息及領導指示時,要由值班人員將所通知內容送帶班領導或防汛辦主任審閱后,再行通知,并要求對方將記錄內容復讀一遍進行核對,確保信息準確無誤。接收有關上級領導的重要指令,也應抄錄核對,并報帶班領導處理。
4、值班人員因事外出,要履行請假手續,經帶班領導同意并委托相關人員替班后方可離開。
5、要確保防汛值班室電話值守不能離人,做到電話隨響隨接。一是不得安排值班人員外出辦理其它事宜,確需值班人員外出,要落實專人在值班室替崗,并值守到值班人員回到值班室后方可離開;二是值班人員就餐時,要有值班干部替崗,并值守到值班人員回到值班室后方可離開。
6、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隨時按規定處理好各類汛情信息,負責做好值班期間的水情、雨情、汛情的收集、傳遞和報告等工作,確保汛情傳遞萬無一失。凡因汛情傳報和處理不及時延誤工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本規定由渭南墾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